关于举办2025年至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五届全国工业设计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4      截稿时间:2025-10-27      阅读量:65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轻工行业管理部门、轻工行业协会(联合会):
  为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促进我国工业设计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8号)计划安排,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25年至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五届全国工业设计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设置
  大赛设制图员、人工智能训练师、家具设计师、陶瓷产品设计师、装潢美术设计师、广告设计师、小型家用电器制造工、灯具设计师八个赛项。各赛项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具体赛项的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二、大赛安排
  大赛分为省级选拔、全国决赛两个阶段。
  (一)省级选拔赛阶段。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轻工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轻工行业协会(联合会)组织实施,创新比赛方式,合理确定比赛时间、地点,原则上制图员、人工智能训练师、家具设计师、陶瓷产品设计师四个赛项必须于2025年11月12日前完成省级选拔,装潢美术设计师、广告设计师、小型家用电器制造工、灯具设计师四个赛项于2026年完成选拔赛,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二)全国决赛阶段。全国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拟定制图员、人工智能训练师、家具设计师、陶瓷产品设计师四个赛项计划于2025年12月初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举办,装潢美术设计师、广告设计师、小型家用电器制造工、灯具设计师四个赛项于2026年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全国决赛具体时间、地点、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组织管理
  本次大赛为国家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成立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技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大赛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等工作。技术工作委员会设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大赛决赛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浙江省总工会、浙江省财贸工会、宁波市总工会、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鄞州区人民政府共同承办,宁波市财贸金融工会委员会、鄞州区总工会、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轻工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轻工行业协会(联合会)共同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选拔和参赛事宜,接受大赛组委会的指导。
  四、参赛要求
  以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轻工行业为单位组成参赛代表队报名参赛。
  凡从事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职工、自由职业者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和组别的竞赛。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轻工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轻工行业协会(联合会)以省份为单位组队参赛。在职教师不以企业职工或企业兼职职工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以职工身份参赛。
  五、大赛内容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职工组分别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二级(技师)要求,学生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要求,同时结合制图员、人工智能训练师、家具设计师、陶瓷产品设计师、装潢美术设计师、广告设计师、小型家用电器制造工、灯具设计师领域创新设计、企业生产实际需求和专业技术发展情况组织命题。重点考察参赛选手产品创意设计、设计软件应用、综合应用材料、结构、工艺、工具与设备的能力等。各赛项命题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全国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相关赛项命题内容和考核评价方法。
  各赛项总成绩由理论考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构成。大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竞赛规程及要求由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另行通知。
  六、奖励措施
  (一)各赛项各组别全国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2名的选手为一等奖,在各职业(工种)同一竞赛组别决赛中,参赛人数超过80人(含80人)的单人赛项第6—20名、双人赛项第3—10名的参赛选手为二等奖;参赛人数低于80人时,二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同一竞赛组别全部决赛选手的18%。三等奖若干名。获奖选手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按相关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各赛项每个组别总获奖选手及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控制在该赛项该组别全部决赛选手总人数的50%以内。
  (二)各赛项职工组获得全国决赛第一名(双人、三人赛项报名时排在第一位的主选手)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在次年度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各赛项职工组获得全国决赛第一、二、三名选手分别颁发4000元、3000元、2000元,第四、五名选手颁发1000元奖金。
  七、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轻工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轻工行业协会(联合会)和相关部门,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大赛活动顺利举行。轻工行业管理部门、轻工行业协会(联合会)要高度重视,发挥轻工行业组织职能作用,把组织本次大赛作为加强轻工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紧密结合当地企业生产和院校教学实际,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配合做好各项大赛相关工作。
  (二)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省级选拔赛,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监督工作。在全国决赛期间,要严格管理本参赛代表队选手及相关人员,遵守比赛各项规定,确保大赛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三)要高度重视大赛活动的宣传推广,把大赛宣传推广作为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增强社会各界对行业技能人才认同的重要内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提供省级选拔赛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
  (四)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请于2025年10月27日前指定1名大赛联系人,并将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电子邮箱。
  八、联系方式
  (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联系人:蒋雯、钱靖
  联系电话:010-64285355、64285650
  电子邮箱:qgjnjs@cnlic.org.cn
  网址:www.cnlic.org.cn www.qgpxjd.org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联系人:王宇坤
  联系电话:010-84207445
  (三)中华全国总工会
  联系人:赵武

  联系电话:010-6859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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